|
創始期/
民國四十九年至五十八年
(一)
成立「青少年研究中心」,延聘教育、心理、法律、社會等專家及社會熱心人士協助推行青少年心理輔導工作。
(二)
以營隊如「墾丁育樂營」、「蘭陽育樂營」、「團體輔導」等活動輔導適應困難的青少年,並針對其須要給予適當的心理及生活輔導。
(三)
民國58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『青少年輔導中心「張老師」』,並裝設「張老師」輔導專線電話,以輔導青少年在學業、就業、家庭等問題。
建制期/
民國五十八年至六十八年
在台北、台中、彰化、基隆、桃園、高雄、台南成立「張老師」中心,並於宜蘭、花蓮、新竹、苗栗、雲林等縣市成「張老師」信箱,透過電話、信件、晤談
、心理測驗等方式來服務。
成長期/
民國六十八年至七十七年
(一)
全省成立十五家中心及輔導研習中心,台中青少年之家。
(二)
重視社區輔導工作,推展街頭「張老師」,開創國內街頭青少年輔導工作之先。
(三
)協助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香港等區代訓當地輔導人員。
(四)
創辦「張老師月刊-生活心理雜誌」。
(五)
七十六年成立「中國青少年輔導基金會」。
發展期/
民國七十七年至今
(一)
於總團部設立「諮商輔導處」統籌全省。
(二)
將「青少年諮商服務中心」更名為「諮商輔導中心」,以擴大服務對象,同時積極辦理各項心理衛生推廣活動,宣導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觀念。
(三)
發展「員工協助方案」,提供企業諮詢及訓練服務。
(四)
八十五年、八十六年高雄、台中「張老師」由輔導組升格為中心,以擴大服務。
(五)
八十五年高雄「張老師」推展網路諮商服務,使諮商輔導更多元化,邁向新紀元。
(六)
八十七年「中國青少年輔導基金會」改名為財團法人「張老師」基金會,以更明確的推展服務工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