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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起

「張老師」於民國五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由救國團所創辦,數年來「張老師」默默地為青少年的成長園地付出愛心與關懷,陪伴過無數青少年追求人生理想,隨著各 項服務工作不斷地發展,服務成效亦深受社會各界肯定。為了提供青少年更多的服務,以擴大社會的影響力,「張老師」於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九日,結合學者、專 家、熱心企業家及有關社會善心人士成立了「財團法人中國青少年輔導基金會」,其宗旨即在於配合政府政策,辦理青少年輔導及心理衛生教育,以增加青少年生活 適應能力,並進而激發青少年潛能,以對社會國家有所頁獻。同時,為了讓社會大眾更清楚本基金會是「張老師」機構所設立,已於八十七年四月更名為「財團法人 張老師基金會」。

 

台中「張老師」之友

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基於「關懷青少年,創造美好社會」之宗旨,特別設立了「張老師之友」,期望結合社會熱心人士,共同參與「張老師」服務工作,共同為協助青少年成長發展而努力。

 

贊助辦法

1. 以不定期、不定額方式捐贈,金額不拘。
2. 以定期、定額方式捐贈(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)。
  (1) 月繳300元。
  (2) 月繳1000元。
3. 成為榮譽會員
  (1) 個人一次捐贈五萬元(或以上)。
  (2) 機關團體一次捐贈十萬元(或以上)。
4. 捐贈輔導活動器材設備。
 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22544399或通知本中心 。
 戶名:財團法人「張老師」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。
5. 贊助者依所得稅法,可享節稅優惠。
6.本會將公開徵信,定期獎謝。

 

張老師之友的權利

1.優先參加台中「張老師」中心所舉辦之心理衛生講座及心理學苑等相關活動。
2.定期寄贈本中心相關刊物,以供徵信。
3.參加本中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,最高可享八折優待(不定期、不定額、及捐贈輔導活動器材設備者恕不折扣)。
4.其他未盡事項依張老師之友卡辦法執行。

 

您的愛心請您放心

對每一位「張老師之友」,一律由基金會開立正式收據,並定期向「張老師之友」報告捐款使用情形及服務狀況,以昭公信。

對於「張老師之友」的熱心頁獻,將依據本基金會之獎謝標準,適時於公開場合表揚獎謝,讓社會了解您對青少年的付出與貢獻。

同時,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目之規定,捐款可自個人綜合所得稅中扣除;依據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,公司捐款得列入年度費用。 此外,本基金會將不定期提供有關之輔導活動資訊予每一位「張老師之友」,使熱心的「張老師之友」擁有成長、參與活動之機會。

 

您的愛心絕不白費

張老師之友」之贊助收入,將全部用於協助推展青少年輔導工作上,包括:
1. 推動青少年諮商輔導。
2. 推展虞犯及犯罪青少年輔導 。
3. 舉辦心理衛生教育推廣講座 。
4. 辦理青少年潛能開發系列活動 。
5. 辦理家庭及親職教育系列推廣活動 。
6. 規劃青少年休閒活動 。
7. 培訓專業輔導人才 。
8. 辦理心理測驗之施測與解釋 。
您的熱心贊助,將使青少年及其家長獲得更好的服務!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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